今年以来,平湖市围绕服务推进 “十大工程”, 按照“开工一批、盘活一批、收回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 认真组织实施挖潜节地、集约用地工作,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和发展难题,至今全市已盘活各类存量土地1122亩。其主要做法是:
1、制订政策措施。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挖潜节地和集约用地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实施意见》[平政发〔2008〕19号],提出了5年内全市挖潜节地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并从规划完善、项目管理、供地要求、批后监管、盘活存量、政策激励、建立考核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努力从政策上引导,机制上倒逼,管理上约束。修订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明确了闲置土地的认定依据、处置方法,为下一步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力度提供了依据。7月份,又拟订了《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若干实施细则》,以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批后管理,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2、加强试点工作。组建了由谢龙华局长任指导组组长的挖潜节地试点工作指导组,在市经济开发区指导开展挖潜节地工作试点。通过收取土地闲置费、有偿回收、督促开工建设等方式,指导企业加快节地技改项目建设,大力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通过努力,目前开发区已成功收回闲置、空闲土地8宗,面积202.9亩。其中毅隆纺织(浙江)有限公司、键材机械(浙江)有限公司、浩光光电(浙江)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的单宗收回面积均在30亩以上,已盘活空闲土地220亩。
3、百日攻坚,整体推进。在推广试点经验、加强面上指导的同时,结合百日攻坚活动,把挖潜节地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落实责任人、责任科室,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开工一批、盘活一批、收回一批、复垦一批”的挖潜思路,狠抓挖潜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实。至今,全市已盘活土地1122亩,其中收回闲置、空闲项目9个,面积276.3亩;盘活低效利用项目43个,面积419.6亩;退低进高项目8个,面积60亩;通过技改投资提高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折算盘活土地365亩。供应存量建设用地项目9个,面积154.7亩。
4、严格审批监管。对新建工业项目实施部门联审,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定额控制指标要求,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坚决不供地,对投资规模和容积率不达标的坚决核减用地。1-7月,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供地98个,总面积2088亩,办理转让项目41个,面积782.86亩,合同金额1.7亿元。建立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动态监测,1-7月,建设项目用地动态监测系统已录入批后监管项目93个,3627条信息。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制度,1-7月,复核验收工业项目31宗,面积354.5亩,其中2家企业未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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