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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8年)45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8-8-4 17:25:14 点击:
现将下列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的,
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分中心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有效
将登记注册。(国土局咨询电话:0573-85112164)
土地使用者
土地座落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四 至
浙江省平湖市
东:老平廊公路
黄姑镇周圩村
平湖市黄姑镇周圩
南:水泥路
经济合作社
村老平廊公路西侧
国有土地使用权
机关团体
4776.5
西:耕地
北: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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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