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市场 > 土地登记

平国土登字(2008年)45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8-8-4 17:25:14 点击:

     现将下列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的,
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分中心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有效
将登记注册。(国土局咨询电话:0573-85112164)
土地使用者 土地座落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四   至
浙江省平湖市        
东:老平廊公路
黄姑镇周圩村 平湖市黄姑镇周圩       南:水泥路
经济合作社 村老平廊公路西侧 国有土地使用权 机关团体 4776.5 西:耕地
          北:耕地


关闭窗口
全站搜索
浙江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