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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8年)44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8-7-26 16:11:30 点击:
现将下列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分中心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的,
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有效将登记注册。(国土局咨询电话:0573-85112164)
2008 年 7月26日
土地使用者
土地座落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四 至
东:本公司
南:前港村耕地
平湖市前港加油站有限公司
平湖市广陈镇中心村16组
国有土地使用权
其他服务用地
162
西:前港村耕地
北:独新公路
东:前港村耕地
南:前港村耕地
平湖市前港加油站有限公司
平湖市广陈镇中心村16组
国有土地使用权
商业用地
955.6
西:本公司
北:独新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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