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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8)39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8-7-1 9:29:00 点击:

          现将下列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分中心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的,
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有效将登记注册。(国土局咨询电话:0573-85112164)
土地使用者 土地座落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宗地四至
周永强 平湖市当湖街道东升新村25幢1单 国有土地使用权 住宅 86.3
东:通道
南:通道
西:东升新村25幢2单元
北: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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