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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8)第15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8-3-24 9:45:48 点击:
现将下列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的,
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告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分中心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无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有效
将登记注册。(国土局咨询电话:0573-85112164)
土地使用者
土地座落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浙江省平湖农村合作银行曹桥支行
平湖市当湖街道通界集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
工业
1062
平湖市贝斯特童车有限公司
平湖市广陈镇民主村
15
组
国有土地使用权
工业
3676.4
平湖市教育局
平湖市当湖街道东升村
6
、
7
组
国有土地使用权
教育
27655.8
平湖市鲲鹏纺织品有限公司
平湖市林埭镇徐家埭村
国有土地使用权
工业
4166.7
平湖市新埭自来水厂
平湖市新埭镇杨庄浜村
27
组
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共基础设施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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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