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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7)第141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7-12-11 11:22:13 点击: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要求,现将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者地籍调查结果公告如下,如有
异议,应在本公告(
2007
年
12
月
07
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书
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办理注册登记。
电话:
0573--85112164
邮编:
314200
土地使用者
面积
土地座落
类型
用途
平湖市金泰食品厂
1333.3
平湖市钟埭街道五一村
7
组
出让
工业
平湖市当湖志良横机编织加工厂
1333.4
平湖市钟埭街道五一村
7
组
出让
工业
平湖市当湖箱包有限公司
1487.9
平湖市钟埭街道花园村
5
组
出让
工业
平湖市方兴服饰辅料有限公司
2000.3
平湖市钟埭街道五一村
7
组
出让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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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