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市场 > 土地登记

平国土登字(2007)第140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7-12-11 11:20:41 点击: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要求,现将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者地籍调查结果公告如下,如有
异议,应在本公告(20071206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书
       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办理注册登记。
             
           电话:0573--85112164
            邮编:314200
土地使用者 面积 土地座落 类型 用途
平湖市广陈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60.2 平湖市广陈镇港中村11 出让 商业住宅
         
         
         
         
         
         
         

关闭窗口
全站搜索
浙江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