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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7)第125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7-11-12 15:29:32 点击: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要求,现将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者地籍调查结果公告如下,如有
异议,应在本公告(2007112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书
       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办理注册登记。
             
            邮编:314200
土地使用者 面积 土地座落 类型 用途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184.9 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村 出让 管道运输
柴四金、柴祥英 31.8 平湖市钟埭街道城西新村361单元302 转让 住宅
浙江星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8487.2 平湖市新埭镇星光村 出让 工业
浙江省平湖市五星压铸厂 4245.2 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11 出让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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