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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7)第125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7-11-12 15:29:32 点击: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要求,现将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者地籍调查结果公告如下,如有
异议,应在本公告(
2007
年
11
月
2
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书
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办理注册登记。
邮编:
314200
土地使用者
面积
土地座落
类型
用途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184.9
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村
出让
管道运输
柴四金、柴祥英
31.8
平湖市钟埭街道城西新村
36
幢
1
单元
302
室
转让
住宅
浙江星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8487.2
平湖市新埭镇星光村
出让
工业
浙江省平湖市五星压铸厂
4245.2
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
11
组
出让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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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