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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登字(2007)第121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7-11-2 8:44:05 点击: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要求,现将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者地籍调查结果公告如下,如有
异议,应在本公告(20071023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书
 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办理注册登记。
             
            邮编:314200
土地使用者 面积 土地座落 类型 用途
胡彩良 121 平湖市钟埭街道白马村23组、兴平四路西侧 转让 住宅
吴士立 27.9 平湖市钟埭街道城西新村152单元301 转让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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