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08〕6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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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产业规划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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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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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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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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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
≤1.4 |
≤30% |
≤17米 |
/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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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湖市钟埭街道平钟公路东侧 |
2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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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
≤28% |
≤18米 |
/ |
≥30% |
70年 |
20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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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湖市曹桥街道勤安村11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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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
≥1.0 |
≤60% |
/ |
≥2250 |
10%-20% |
50年 |
300 |
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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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村17组 |
34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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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0% |
/ |
≥2250 |
10%-20% |
50年 |
20 |
115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1—2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平湖市旭马置业有限公司已交纳竞买保证金60万元,并愿意出价300万元受让1号地块;伊诺华橡胶(平湖)有限公司已交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并愿意出价260万元受让2号地块。
3—4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对应地块产业规划要求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企业(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8日至2008年9月8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8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2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28日至2008年9月5日17:0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8年9月5日17:00时。
3、报价时间:2008年8月28日至2008年9月8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9月8日15:0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平湖市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128778 85261152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04785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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