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08〕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主要规划建设指标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上海市,南濒杭州湾,境内有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乍浦港,杭浦、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乍嘉苏等三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有六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处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1小时交通圈内,交通极为便利。拥有“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城”、“中国西瓜之乡”、“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入围首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长胜路商区,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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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
产业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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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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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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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湖市当湖街道
长胜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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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汽车销售) |
0.65 |
≤35% |
≤15米 |
≥15% |
40年 |
500 |
2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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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湖市当湖街道
长胜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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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汽车销售) |
≤1.5 |
≤47.5% |
≤15米 |
≥15% |
40年 |
400 |
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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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湖市当湖街道
长胜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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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汽车销售) |
≤1.35 |
≤45% |
≤15米 |
≥15% |
40年 |
200 |
995 |
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4日至2008年8月4日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8年7月8日至2008年7月27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4日17:0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4日17:00时。
3、报价时间: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6日15:00时整。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8月6日15:00时整。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128778 85261152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901101800200000661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7333310182600024178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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