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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07第2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7 10:24:49 点击:

平国土告字〔2007〕25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1

全塘镇滨海四路东侧

3732.8

商业      住宅

1.5—2.0

40%

18米

1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80

400

2

全塘镇滨海四路东侧

3106.6

商业     住宅

1.5—2.0

40%

18米

1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60

330

  3

 

林埭镇林中路北侧

1710.0

住宅

1.7

52%

10米

20%

70年

15

105

4

广陈镇振广西路北侧

2478.0

商办     住宅

1.8

35%

20米

15%

商办40年

住宅70年

50

265

5

广陈镇振广西路南侧

193.5

商业

按现状

按现状

按现状

按现状

40年

9

48

6

广陈镇振广西路南侧

37.3

金融

按现状

按现状

按现状

按现状

40年

5

27

说明:1)1—2号地块视报名情况确定公开出让方式。若竞买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按拍卖方式出让;若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出让方式将于2007年12月24日16时后确定。

2)3—6号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

二、出让地块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平湖市林埭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交纳保证金15万元,并愿意出价105万元受让3号地块。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地块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已成立的除外),并以此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7年12月5日至2007年12月24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1—2号地块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24日16时整;3—6号地块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2日16时整,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名期间可领取公开出让文件。

3、报价时间: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4日14时整。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1—2号地块若按拍卖方式出让,则拍卖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14时30分

2、公开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1月4日14时30分。

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128778     85261162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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