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07〕25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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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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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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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塘镇滨海四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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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
1.5—2.0 |
<40% |
<18米 |
>1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80 |
400 |
|
2 |
全塘镇滨海四路东侧 |
3106.6 |
商业 住宅 |
1.5—2.0 |
<40% |
<18米 |
>1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0 |
330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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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埭镇林中路北侧 |
1710.0 |
住宅 |
<1.7 |
<52% |
<10米 |
>20% |
70年 |
15 |
105 |
|
4 |
广陈镇振广西路北侧 |
2478.0 |
商办 住宅 |
≤1.8 |
≤35% |
<20米 |
>15% |
商办40年
住宅70年 |
50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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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陈镇振广西路南侧 |
193.5 |
商业 |
按现状 |
按现状 |
按现状 |
按现状 |
40年 |
9 |
48 |
|
6 |
广陈镇振广西路南侧 |
37.3 |
金融 |
按现状 |
按现状 |
按现状 |
按现状 |
40年 |
5 |
27 |
说明:(1)1—2号地块视报名情况确定公开出让方式。若竞买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按拍卖方式出让;若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出让方式将于2007年12月24日16时后确定。
(2)3—6号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
二、出让地块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平湖市林埭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交纳保证金15万元,并愿意出价105万元受让3号地块。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地块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已成立的除外),并以此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07年12月5日至2007年12月24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1—2号地块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24日16时整;3—6号地块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2日16时整,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名期间可领取公开出让文件。
3、报价时间: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4日14时整。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1—2号地块若按拍卖方式出让,则拍卖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14时30分。
2、公开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1月4日14时30分。
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128778 85261162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