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2007〕2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主要规划指标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上海市,南濒杭州湾,境内有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乍浦港,乍嘉苏等三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有六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处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1小时交通圈内,交通极为便利。拥有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城、中国西瓜之乡、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入围首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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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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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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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湖大道东侧、上海塘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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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
1.3-2.0 |
<22% |
<80米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000 |
2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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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湖大道东侧、三港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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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
<1.8 |
<30% |
<60米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000 |
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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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华北路西侧、平成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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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
1.3 |
<30% |
<40米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00 |
10000 |
二、出让地块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平湖市注册符合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4日至2007年11月26日15时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索取。
五、挂牌报价和报名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07年11月19日至2007年11月28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价。
2、挂牌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9日至2007年11月26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
3、挂牌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3、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28778 85113737 85261162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