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 [2007]17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
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 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绿地率 |
|
1 |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西侧、兴禾路南侧
G2006-10-A地块 |
49990.0 |
工业 |
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0.9 |
35-60% |
/ |
≥2700 |
10-20% |
50年 |
300 |
1275 |
|
2 |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三路西侧、永兴路北侧
G2006-11-B地块 |
36013.5 |
工业 |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
≥1.2 |
35-60% |
/ |
≥2700 |
10-20% |
50年 |
200 |
919 |
|
3 |
平湖经济开发区昌盛路南侧、电力设备公司西侧
G2006-13-D地块 |
20000.1 |
工业 |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
≥1.3 |
35-60% |
/ |
≥2700 |
10-20% |
50年 |
150 |
540 |
|
4 |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东侧、新凯路南侧
G2006-27-B地块 |
4540.4 |
工业 |
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1.2 |
35-60% |
/ |
≥2700 |
10-20% |
50年 |
25 |
93 |
|
5 |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二路东侧、新凯路北侧
G2006-28-B地块 |
9995.0 |
工业 |
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
≥1.1 |
35-60% |
/ |
≥2700 |
10-20% |
50年 |
50 |
204 |
|
6 |
平湖市新仓镇建新路东侧、枫叶路北侧 |
2666.7 |
金融保险 |
金融 |
1.5 |
< 40% |
< 24 |
/ |
> 20% |
40年 |
40 |
160 |
注: 1、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2、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中,1-5号地块仅限于一、二类工业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厂区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设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若竞买者竞得后,须在地块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对上述各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7年9月20日至2007年9月29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2、报名竞价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资格预审意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竞价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闲置土地或空闲土地未处置的,不接受报名竞价。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7年9月30日15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0天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本期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本。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2007]31号-35号)、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007]26号)。
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5、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招商服务局(0573-5092908王先生)接受咨询,并出具竞买资格预审意见。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28778 85113737 85261162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号:901101800200000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