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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07第1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07-7-13 14:21:51 点击:

平国土告字 [2007] 15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挂牌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平湖市地处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中国经济、金融、信息中心——上海市,南濒杭州湾,是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桥头堡。距上海、杭州、苏州均在100公里左右境内有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乍浦港,乍嘉苏高速公路、沪杭高速公路紧贴其侧,总投资140亿人民币的杭浦高速公路贯穿全境,交通极为便利。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平湖市城北商贸区。宗地位置及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1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新华北路西侧

39855.1

宾馆

商业

< 2.2

< 30%

<100

> 30%

商业40

宾馆40

1000

3588

2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曹金路东侧A地块

43000.0

商业

住宅

1.3-1.7

< 28%

14-60

> 30%

商业40

住宅70

1500

5805

3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曹金路东侧B地块

43103.0

商业

住宅

1.3-1.7

< 28%

14-60

> 30%

商业40

住宅70

1500

5820

4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曹金路东侧C地块

30874.1

商业

住宅

1.3-1.7

< 28%

14-60

> 30%

商业40

住宅70

1000

4168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       竞买人范围:

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律另有规定者除外2-4号地块作为一个标点整体出让,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方可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若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当湖街道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对上述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7812007810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者、闲置土地或空闲土地未处置的,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781314:30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结清全额出让金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平规建设[2007]29号、30-1号、30-2号、30-3号)。

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261162

联 系 人:先生  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20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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