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 [2007] 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挂牌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平湖市地处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中国经济、金融、信息中心——上海市,南濒杭州湾,是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桥头堡。距上海、杭州、苏州均在100公里左右,境内有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乍浦港,乍嘉苏高速公路、沪杭高速公路紧贴其侧,总投资140亿人民币的杭浦高速公路贯穿全境,交通极为便利。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平湖市城北商贸区。宗地位置及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1 |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新华北路西侧 |
39855.1 |
宾馆
商业 |
< 2.2 |
< 30% |
<100米 |
> 30% |
商业40年
宾馆40年 |
1000 |
3588 |
|
2 |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曹金路东侧A地块 |
43000.0 |
商业
住宅 |
1.3-1.7 |
< 28% |
14米-60米 |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500 |
5805 |
|
3 |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曹金路东侧B地块 |
43103.0 |
商业
住宅 |
1.3-1.7 |
< 28% |
14米-60米 |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500 |
5820 |
|
4 |
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
曹金路东侧C地块 |
30874.1 |
商业
住宅 |
1.3-1.7 |
< 28% |
14米-60米 |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000 |
4168 |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 竞买人范围:
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
律另有规定者除外);2-4号地块作为一个标点整体出让,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方可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若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当湖街道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对上述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0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者、闲置土地或空闲土地未处置的,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7年8月13日14:30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结清全额出让金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平规建设[2007]29号、30-1号、30-2号、30-3号)。
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261162
联 系 人:赵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200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