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 [2007]2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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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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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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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埭镇虹桥路西侧 |
3039.8 |
商业
办公 |
≤2.4 |
≤65% |
<20米 |
≥15% |
商业40年
办公50年 |
150 |
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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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埭镇虹桥南路东侧 |
5463.6 |
商业
住宅 |
≤2.7 |
≤70% |
<17米 |
≥1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0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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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仓镇枫叶路南侧 |
10300.7 |
商业
住宅 |
< 1.8 |
<40% |
/ |
>2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0 |
650 |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若自然人或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本地注册成立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浙江嘉兴同心服装有限公司已缴纳履约保证金150万元,拟以658万元受让1 号地块;平湖市祥兴置业有限公司已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拟以650万元受让3号地块。对上述各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5月10日15时整止。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者,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7年5月11日15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0天内,付清全额土地出让金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平规建设[2007]8号、[2007]12号、[2006]95号)。
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5113737 5261162
联 系 人:赵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号:860028666708094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号:22720668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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