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国土告字 [2006]21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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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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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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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仓镇枫叶路北侧
石路新村东南角 |
1744.3 |
商住 |
< 2.3 |
<55% |
<17米 |
>1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0 |
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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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二路西侧(上扬仓储) |
1036 |
商业 |
现状 |
现状 |
现状 |
现状 |
商业40年 |
150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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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西、新开河北侧 |
12758.8 |
住宅 |
< 1.5 |
<30% |
<24米 |
30% |
70年 |
350 |
1960 |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本地注册成立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三、 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平湖市
欣达置业有限公司已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拟以158万元受让1 号地块。对上述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6年11月29日至2006年12月11日15时整止。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者,不予受理。
五、 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6年12月12日15时整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出让金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六十天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5113737 5261162
联 系 人:赵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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