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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06第20号)

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06-11-8 21:04:07 点击:

平国土告字 [2006]20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1

新埭镇大齐塘路北侧(原秀溪乡政府)

3288.6

住宅

/

/

<18

15%

70

20

168

2

新埭镇青阳汇路南侧(原南桥乡政府)

1744.6

商办

/

/

<18

15%

商业40年办公50

30

198

备注: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保留价。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本地注册成立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我局根据报名截至时的报名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

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方式将于20061127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6116日至2006112715时整止。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纪录者,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1、拍卖时间:2006112810时整在平湖市新埭镇政府会议室举办。

2、挂牌竞价时间:20061127日起至200612715时止

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3、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土地出让金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六十天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公告解释权归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平规建设[2006]58号、59号。

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5113737   5261162

联 系 人:赵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00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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